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
凡在四川省和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四川省和重庆市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的成都市户籍居民,以及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成都市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的下列人员,享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补贴。
1.非成都市户籍的在蓉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
2.驻蓉部队现役军人、非成都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3.在成都市居住并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的人员;
4.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
5.公安机关确认的未知名遗体。
·补贴项目
1.遗体接运:采用殡葬行业统一制式普通殡仪专用车辆接运遗体。
2.遗体存放和防腐:包含3天及以内的集体冷藏和针剂式防腐。
3.遗体火化:包含B型炉火化费和火化证工本费。
4.骨灰盒(坛):100元以内(含100元)的骨灰盒(坛)费。
5.骨灰寄存:包含1年的骨灰基本寄存费、骨灰寄存证工本费和红白绸费。
6.其他基本费用:包含洁具袋、卫生纸板、遗体抬移、遗体常规消毒和整容项目。
惠民殡葬政策针对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提供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进行补贴;上述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的服务,以及非殡仪馆、殡葬服务站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价差,由丧家自行承担。
·补贴标准
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价格标准和实际发生的项目据实进行补贴。
·政策依据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成都市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